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80 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2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2015年5月29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 劳动防护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生产经营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