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
评价 类目 | 评 价 项 目 | 评 价 方 法 | 标准 分值 | 评价标准 | 得分 | |
一、目标与考核(30分) | ①企业应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目标应: —— 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形成文件,并得到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 —— 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 具有可考核性,体现企业持续改进的承诺; —— 便于企业员工及相关方获得。 | 查资料: 1.安全生产目标; 2.发布安全生产目标的文件; 3.贯彻和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的相关资料。 询问: 抽查企业员工3至5人是否了解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 现场检查: 安全目标是否充分公开,便于企业员工及相关方获得。 | 5 ★★ | 1.应制定符合要求的安全生产目标; 2.安全生产目标应正式发布、贯彻和实施; 3.企业员工应了解安全生产目标; 4.安全目标应充分公开,便于员工及相关方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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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可考核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指标应不低于上级下达的目标。 | 查资料: 1.查安全生产工作指标的文件,指标应可考核; 2.查上级单位下达的安全目标。 | 5 | 1.未制定可考核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不得分; 2.制定的指标低于上级单位下达的安全目标,不得分; 3.制定的安全工作指标不合理、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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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企业应制定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指标的措施。 | 查资料: 查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指标的措施文件。 | 5 | 1.未制定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指标的措施,扣5分; 2.制定的措施不具体、不可行或责任不明确,每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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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和专项活动方案,并严格执行。 | 查资料: 1.查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和专项活动方案; 2.查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和专项活动方案执行的相关记录和总结材料等。 | 5 | 1.未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扣3分; 2.未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方案,扣2分; 3.执行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和方案的记录和总结材料不完整,每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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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企业应将安全生产工作指标进行细化和分解,制定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予以考核。 | 查资料: 1.查细化和分解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并分解到各基层单位、部门和岗位; 2.查企业制定的阶段性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3.查各项指标的考核记录。 | 5 | 1.未细化和分解安全生产工作指标,扣2分; 2.工作指标细化和分解不合理、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或不完善,每处扣1分; 3.未制定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扣1分; 4.未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完整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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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的相关制度,并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予以考核与奖惩 | 查资料: 1.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管理规定; 2.查目标考核记录文件; 3.查奖惩兑现证明材料。 | 5 | 1.未制定安全生产目标与奖惩管理规定,扣2分; 2.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与奖惩制度内容不完善,扣1至2分; 3.未进行考核或奖惩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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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机构和人员(35分) | 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 ①企业应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应职责明确。应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至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 查资料: 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属各分支机构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文件,安全委员会职责明确;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 10 ★★ | 1.按规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2.应明确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职责; 3.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应全面覆盖基层班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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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企业应按规定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 查资料: 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2.设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企业规模相适应;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工作制度等文件。 | 5 ★★ | 1.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设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企业规模相适应; 3.应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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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企业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下属分支机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 | 查资料: 1.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2.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资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的资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等。 | 5 AR | 1.未制定安全例会制度,扣3分; 2.制度不完善、内容不全面,扣0.5分; 3.无安全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签到表等,每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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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管理人员 | ①企业应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 | 查资料: 任命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应急管理人员的文件。 | 10 ★★ | 1.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应急人员;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应急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行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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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与能力,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 查资料: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任职能力要求; 2.安全管理岗位能力评价、培训及考核记录;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劳动合同。 | 5 | 1.未制定安全岗位任职能力要求,扣3; 2.安全管理岗位能力评价、培训、考核,记录不全,每项扣1分;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劳动合同期限未满足一年期以上的,每人,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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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责任体系 (40分) | 1、健全责任制 | ①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生产基层单位的安全安全生产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落实到位。 | 查资料: 1.企业组织机构、各部门、岗位职责文件; 2.安委会任命及职责规定文件; 3.抽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职能部门、基层单位、重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询问: 重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员工至少3人是否清楚各自安全生产职责、责任书签订情况。 | 10 AR | 1.未制定部门和岗位职责,不得分;缺少一个部门扣3分;缺少一个岗位扣1分; 2.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不得分;缺一份,扣1分; 3.员工不熟悉自身安全职责,每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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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 | 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资质等材料,确定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询问: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否清楚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 | 5 ★★ | 1.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熟知其安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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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重要负责人,应协助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重要管理责任。 | 查资料: 查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的任命或职责分工文件。 询问: 1.分管负责人应承担的职责;履职情况; 2.跟踪检查相关履职证据。 | 5 | 1.未明确分管负责人,不得分;相关职责不充分、不明确,扣2分; 2.分管负责人不清楚相应职责,不得分;未履行职责,每项扣2分;相关履职证据不充分,每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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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其他负责人及员工实行“一岗双责”,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 查资料: 企业岗位职责文件。 询问: 抽查管理、现场操作等岗位人员不少于3人,询问各自岗位职责。 | 10 | 1.未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安全生产职责的,不得分; 2.各部门或岗位职责不清的,每处扣1分; 3.管理、现场操作人员不熟悉一岗双责的主要内容,每人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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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责任制考评 | ①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定期考核和奖惩,并公布考评结果和奖惩情况。 | 查资料: 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相关的文件;奖惩兑现记录、文件等。 | 10 ★★ | 1.应开展安全责任制考核; 2.未开展安全责任制考核,不得分;考核不合理、不全面等,每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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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质、法律法规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0分)
| 1、资质 | ①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应合法有效,经营范围应符合要求。 | 查资料: 核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许可证书等原件。 现场检查: 企业实际经营范围。 | 5 ★★ | 1.企业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及法律规定的其它经营许可证书,按规定通过年审; 2.企业应在获准的经营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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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 ①企业应制定及时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建立清单和文本(或电子)档案,并定期发布。 | 查资料: 1.企业管理制度文件; 2.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清单、文本(或电子)档案、台账或数据库等; 3.法规清单(或文本)定期更新并发布的记录。 | 5 | 1.未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的,扣2分;未明确责任部门,扣2分;未明确获取渠道或方式等,缺少一项扣1分; 2.无法律法规清单、相关文本、电子文档的,扣3分;存在过期、失效、遗漏、不适用的,每处扣0.5分; 3.未及时发布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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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企业应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宣贯,并根据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及时制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查资料: 1.培训或宣贯记录;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及制修订记录。 | 5 | 1.未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或宣贯,每项扣1分; 2.制度未体现适用的法规要求、未及时修订等,每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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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管理制度 | ①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查资料: 1.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例会制度;3)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5)设施、设备、货物安全管理制度;6)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7)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8)事故统计报告制度;9)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 5 | 1.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每缺一项,扣2分(其他评价内容中已有的不重复扣分;名称不要求一样,但内容应涵盖); 2.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未明确责任部门、职责、工作要求等内容的,每项扣1分; 3.管理制度的编制、审批和签发记录,未按规定进行的,每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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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 查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 5 | 规章制度与法规要求不符,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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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和培训。 | 查资料: 查阅管理制度发放、相关的培训、会议、宣贯等记录、资料。 | 5 | 1.未开展管理制度培训、学习、交流或宣贯,每缺一项扣1分; 2.管理制度发放不到位,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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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操作规程 | ①企业应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 查资料: 1.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抽查安全生产关键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能否满足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 3.核查操作规程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 5 ★★ | 1.应制定现场作业岗位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符合企业实际状况; 2.操作规程应包含安全作业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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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企业应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相应的操作规程,保证其适用性。 | 现场检查结合询问: 企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产或使用情况。 查资料: 四新相关的操作规程。 | 5 | 1.未编制或未在四新投产投用前编制相应操作规程,每个扣2分; 2.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未采取保证其适用性措施的,每处扣1分; 3、操作规程未包含安全作业相关要求,缺一个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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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企业应及时将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 | 查资料: 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发放记录;学习培训记录。 现场检查: 现场操作重点岗位是否配备相应的岗位操作规程。 询问: 抽查现场作业重点岗位人员不少于3人,是否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 | 5 | 1.未及时发放或发放不到位的,每个岗位扣2分; 2.未开展岗位操作培训学习的,每人次1分; 3.重要岗位操作人员不熟悉岗位操作规程的,每人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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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修订 | ①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及时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适应性和符合性。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 -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 -生产设施新建、改建、扩建规模、作业环境已发生重大改变; -设备设施发生变更; -作业工艺、危险有害特性发生变化; -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安全评价、风险评估、体系认证、分析事故原因、安全检查发现涉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问题; -其他相关事项。 | 现场检查结合询问: 了解是否发生需要修订制度或规程的情况。 查资料: 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有效性、实用性、符合性评审和修订的相关记录。 | 5 | 1.未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有效性、符合性评审,导致不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每个扣3分; 2.未及时开展修订,每个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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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制度执行及档案管理 | ①企业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 查资料: 1.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或评价的记录、报告等; 2.对检查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相应纠正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记录或证据资料。 | 5 | 1.未开展法规符合性检查或评价的,不得分;检查内容不齐全不完善的,每项扣1分; 2.对检查或评价出的不符合项未进行原因分析的,每项扣1分; 3.未制定纠正措施,或纠正措施不落实,每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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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各类台帐和档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和信息。 | 查资料: 1.安全生产过程的各类记录、台帐和档案等; 2.企业按要求报送的有关信息和资料。 | 5 AR | 1.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台帐和档案的,每项扣0.5分; 2.记录台账等保存不完善,每缺一项扣0.5分; 3.未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和信息,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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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全投入(40分) | 1、资金投入 | ①企业应按规定足额提取(列支)安全生产费用。 | 查资料: 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3.财务安全费用列支记录。 | 15 ★★ | 1.应有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制度中应包含职责、提取比例、使用范围、过程管理、监督检查等内容,每缺一项扣2分; 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应满足规定要求,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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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安全生产经费应专款专用,企业应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 查资料: 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原始票据。 询问: 安全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 10 | 1.未明确责任部门或专人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扣2分; 2.未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超范围使用或挪用),每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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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企业应及时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所需资金。 | 查资料: 1.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2.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询问: 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2.生产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 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人员设置、应急等配备及投入情况。 | 5 AR | 1.未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的,扣1分; 2.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内容缺失的,每缺一个方面扣0.5分; 3.未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和监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措施进行投入的,每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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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费用管理 | ①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 查资料: 1.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2.财务支出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 5 | 1.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不得分; 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台账、使用凭证不一致的,每项扣1分; 3.财务系统或报表中未完整体现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结余等归类统计管理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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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企业应跟踪、监督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交通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支出;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查资料: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或审计)记录。 | 5 | 1.企业未规定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扣2分; 2.企业无安全生产费用监督检查记录的,每缺1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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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设备设施 (220分) | 1、一般要求 | ①应建立设备设施采购和验收制度,购置质量合格的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安装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对相关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 | 查资料: 1.设备设施采购和验收制度; 2.制度签发文件; 3.验收过程及结果记录。 | 5 | 1.无设备设施采购和验收制度,扣5分; 2.制度无签发文件,扣2分; 3.无验收过程记录,或记录不完整,每缺一处扣1分; 4.无结果记录或记录不完整,每缺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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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应对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和设备设施检测维修管理制度,制定综合检测维修计划,加强日常检测维修和定期检测维修管理,并做好记录。 | 查资料: 1.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并与实物进行核验; 2.设备设施检测维修管理制度及其签发文件; 3.年度及专项维修计划; 4.维修计划的实施记录。 | 5 | 1.无设备设施管理台账,扣3分; 2.台账与实物不符,扣2分; 3.查阅设备设施检测维修管理制度,扣3分; 4.无其签发文件,扣1分; 5.无年度及专项维修计划,扣2分; 6.无维修计划的实施记录,扣1分; 7.维修计划的实施记录不齐全,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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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设备设施应在使用年限内,并建立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的报废应办理审批手续,在报废设备设施拆除前应制定方案,并在现场设置明显的设备设施报废标志。 | 查资料: 1.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及技术资料; 2.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及其前发文件; 3.设备设施报废审批手续记录; 4.设备设施拆除方案。 现场检查: 报废设备的报废标志。 | 5 ★ | 1.无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及技术资料,扣5分; 2.设备设施不在使用年限内,扣10分; 3.无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扣5分; 4.无设备设施报废签发文件,扣3分; 5.无设备设施报废审批手续记录或记录不完善,扣3分; 6.设备设施拆除时无方案,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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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设备设施应按照规定使用不燃材料或无卤、低烟的阻燃材料。 | 查资料: 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及技术资料。 | 5 AR | 设备设施未按照规定使用不燃材料或无卤、低烟的阻燃材料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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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车辆、车站站台、站厅、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楼梯(口)、车站附属用房内走道等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区间隧道等部位应设置应急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 现场检查: 疏散照明和疏散标志的设置。 | 5 AR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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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城市轨道交通每个区间隧道轨道区均应设置到达站台的疏散楼梯;道床面作为疏散通道,应平整、连续、无障碍物;高架区间利用道床作应急疏散通道时,列车应具备应急疏散条件和相应设施。 | 现场检查: 1.区间内疏散通道的设置; 2.区间内,疏散通道的条件,必要时,应查看列车。 | 5 ★★ | 1.每个区间隧道轨道区均应设置到达站台的疏散楼梯; 2.道床面应平整、连续、无障碍物; 3.高架区间利用道床作应急疏散通道时,列车应具备应急疏散条件和相应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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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跨座式单轨及磁浮系统应配置火灾及其他灾害的防范和救援设施。 | 查资料: 防灾系统的资料文件; 现场检查: 防灾系统的现场设置。 | 5 ★★ | 1.跨座式单轨系统应配置火灾及其他灾害的防范和救援设施; 2.磁浮系统应配置火灾及其他灾害的防范和救援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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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辆 | ①列车转向架性能、主要尺寸应与车体、线路相互匹配,并应保证其相关部件在允许磨耗限度内,能确保列车以最高允许速度安全平稳运行。转向架构架设计寿命不应低于30年。 | 查资料: 列车技术资料。 现场检查: 转向架的磨损情况或维修记录。 | 5 ★★ | 转向架应与车体、线路相互匹配,各种参数应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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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列车应设置报警系统,客室内应设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应具有乘务员(无人驾驶运行模式时的控制中心或控制室)与乘客间双向通信功能。 | 现场检查: 列车内报警装置。 | 5 | 1.列车无报警系统,扣2分; 2.客室内未设置乘客报警装置,扣2分; 3.乘客紧急报警装置无乘务员与乘客间双向通信功能,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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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列车应设置独立的紧急制动按钮,在牵引制动主手柄上设置警惕按钮。 | 现场检查: 1.全自动驾驶列车检查列车紧急制动按钮; 2.其他车型检查列车紧急制动按钮及警惕按钮。 | 5 | 1.列车未设置独立的紧急制动按钮,扣5分; 2.非全自动驾驶列车未在牵引制动主手柄上设置警惕按钮,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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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列车客室车门系统应设置安全联锁,应确保车速大于5km/h时不能开启车门、车门未全关闭时不能启动列车。 | 查资料: 列车技术资料。 现场检查: 车辆车门联锁系统。 | 5 | 1.列车客室车门系统未设置安全联锁,扣5分; 2.安全联锁无法确保车速大于5km/h时不能开启车门,或车门未全关闭时可启动列车,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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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列车应设置避雷装置。 | 查资料: 1.列车技术资料。 2.防雷检测报告。 | 5 ★★ | 列车应设置避雷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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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单轨列车的客室车门应配备缓降装置;列车应能实现纵向救援和横向救援。 | 查资料: 列车技术资料。 现场检查: 列车救援设置。 | 5 ★ | 1.单轨列车的客室车门未配备缓降装置,扣3分; 2.列车不能实现纵向救援和横向救援,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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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列车车体、牵引和制动、车载设备设施应满足《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 50490-2009的要求。 | 查资料: 列车技术资料。 现场检查: 列车车体、牵引和制动、车载设备设施。 | 5 AR | 每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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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车站设施 | ①车站应满足客流需求,并应保证乘降安全、疏导迅速,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照明、卫生和防灾等设施。 | 现场检查: 车站通风、照明、卫生和防灾设施。 | 10 ★★ | 1.车站应满足日常客流需求,并应保证乘降安全、疏导迅速; 2.车站应具有良好的通风、照明、卫生和防灾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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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车站出入口、风井与冷却塔、楼梯、自动扶梯、电梯和站台门、站台、通道等部位的最小宽度和高度应满足《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要求。 | 现场检查: 车站建筑结构。 | 5 | 每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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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直线车站站台边缘与车门踏板处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100mm,曲线站站台边缘与车门踏板处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180mm。 | 现场检查: 站台边缘与车门踏板处之间的间隙。 | 5 | 每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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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直线车站站台门与车体最宽处的间隙不应大于130mm。 | 现场检查: 站台门与车体之间的间隙。 | 5 | 直线车站站台门与车体最宽处的间隙大于130mm,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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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车站站台公共区的楼梯、自动扶梯、出入口通道应满足当发生事故或灾难时在6min内将一列进站列车的预测最大载客量以及站台上的候车乘客全部撤离到安全区的要求。 | 查资料: 车站设计资料。 现场检查: 车站建筑机构及设备设施。 模拟计算或实际疏散演练: 利用仿真模拟软件模拟或组织实际疏散演练,开展车站的预测最大载客量以及站台上的候车乘客全部撤离到安全区的时间。 | 5 | 1.一列进站列车的预测最大载客量以及站台上的候车乘客全部撤离到安全区的时间大于6min,扣5分; 2.未开展仿真模拟或疏散演练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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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轨道 | ①高架桥线路应按照《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的要求设置防脱护轨。 | 现场检查: 高架桥线路防脱护轨设置情况。 | 5 ★★ | 高架桥线路应按照要求设置防脱护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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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正线及配线、试车线、牵出线的终端应采用缓冲滑动式车挡。地面和地下线终端车档应能承受列车以15km/h速度撞击的冲击荷载,高架线终端车档应能承受列车以25km/h速度撞击的冲击荷载。车场线终端应采用固定式车挡。 | 查资料: 线路相关资料。 现场检查: 正线及配线、试车线、牵出线的终端。 | 5 | 1.正线及配线、试车线、牵出线的终端未设置车挡,扣5分; 2.设置的车挡不符合要求的,一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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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地铁区间线路的轨道中心道床面或轨道旁,应设有逃生、救援的应急通道,应急通道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550mm。 | 现场检查: 区间线路应急通道设置情况。 | 5 | 1.地铁区间线路的轨道中心道床面或轨道旁,未设置逃生、救援的应急通道的,扣5分; 2.应急通道的最小宽度小于550mm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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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轨道标志的设置应满足《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的要求。 | 现场检查: 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标志设置情况。 | 5 AR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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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轨道检测车、钢轨打磨车等维修设备应按照相关要求检验合格。 | 查资料: 轨道检测车、钢轨打磨车检验合格相关资料。 | 5 | 轨道检测车、钢轨打磨车等没有检验合格的,每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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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供电设备 | ①牵引供电系统,应急照明,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和消防用电设备,以及与防排烟和事故通风有关的用电设备,应为一级负荷。 | 查资料: 牵引供电系统,应急照明,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和消防用电设备,以及与防排烟和事故通风有关的用电资料。 现场检查: 牵引供电系统,应急照明,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和消防用电设备,以及与防排烟和事故通风有关的用电负荷情况。 | 5 | 用电设备的用电负荷不是一级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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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供电系统应具有完备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 查资料: 供电系统关于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相关资料。 现场检查: 供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 | 5 | 1.供电系统无完备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不得分; 2.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无效的,每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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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变电所、牵引网、电缆、动力与照明、电力监控、杂散电流防护与接地应满足《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的要求。 | 查资料: 变电所、牵引网、电缆、动力与照明、电力监控、杂散电流防护与接地的相关资料。 现场检查: 变电所、牵引网、电缆、动力与照明、电力监控、杂散电流防护与接地现场情况。 | 10 AR | 变电所、牵引网、电缆、动力与照明、电力监控、杂散电流防护与接地,每有一处不符合《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的要求,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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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机电设备 | ①地下车站及区间隧道内应设置防烟、排烟和事故通风系统。 | 查资料: 地下车站及区间隧道内应设置防烟、排烟和事故通风系统的相关资料。 现场检查: 地下车站及区间隧道内的防烟、排烟和事故通风系统的设置情况。 | 5 ★★ | 应设置防烟、排烟和事故通风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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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地铁通风、空调与供暖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站台门等应满足《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的要求。 | 查资料: 地铁通风、空调与供暖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站台门的相关资料。 现场检查: 地铁通风、空调与供暖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站台门的设置情况。 | 5 | 地铁通风、空调与供暖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站台门每有一处不符合《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的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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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自动扶梯、电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应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并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登记标志和定期检验标志应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 现场检查: 自动扶梯、电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登记标志和定期检验标志。 | 5 ★★ | 特种设备应定期检查,在设备的显著位置张贴登记标志和定期检验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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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布置处应设置视频监视装置。 | 现场检查: 视频监控系统是否覆盖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布置处。 | 5 | 视频监控系统每有一处未覆盖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布置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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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通信信号设备 | ①无线通信系统应为控制中心调度员、车站值班员等用户与列车司机、防灾、维修、公安等移动用户之间提供通信手段,满足行车指挥及紧急抢险的需要,并应具有选呼、组呼、全呼、紧急呼叫、呼叫优先级权限等调度通信、储存及监测等功能。 | 现场检查: 无线通信系统的功能实现情况。 | 5 | 无线通信系统无法实现选呼、组呼、全呼、紧急呼叫、呼叫优先级权限等调度通信、储存及监测等功能,每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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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务电话系统、调度电话系统、广播系统、时钟系统应满足《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的要求。 | 现场检查: 公务电话系统、调度电话系统、广播系统、时钟系统的设置和功能实现。 | 5 | 公务电话系统、调度电话系统、广播系统、时钟系统,每有一处不满足《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的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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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车站站台及车站控制室应设站台紧急关闭按钮。 | 现场检查: 车站站台及车站控制室站台紧急关闭按钮的设置情况。 | 5 AR | 车站站台及车站控制室未设站台紧急关闭按钮的,每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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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信号系统设备应具有独立安全认证机构出具的、符合“故障-安全”原则的证明及相关说明。 | 查资料: 信号系统设备的符合“故障-安全”原则的证明及相关说明。 | 5 | 1.无符合“故障-安全”原则的证明及相关说明的,扣3分; 2.“故障-安全”原则的证明及相关说明不是独立安全认证机构出具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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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土建设备 | ①地下的车站、区间、变电站等主体工程,出入口通道、风道及控制中心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 查资料: 出入口通道、风道及控制中心建筑的相关资料。 现场检查: 出入口通道、风道及控制中心建筑的防火情况。 | 5 ★★ | 地下的车站、区间、变电站等主体工程,出入口通道、风道及控制中心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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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城市轨道交通高架结构的桥墩,应设防止墩柱受撞击的保护措施。 | 现场检查: 查看高架结构桥墩的防撞击保护结构。 | 5 | 高架结构的桥墩未设防止撞击保护措施的,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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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车辆基地 | ①车辆基地内的地面接触轨应分段设置并加装安全防护罩。停车、列检库和双周/三月检库线采用架空接触网时,每线列位之间和库前均应设置隔离开关或分段器,并应设置送电时的信号显示或音响设施。 | 现场检查: 1.接触轨及接触网的防护措施。 2.接触轨及接触网带电时的声光警示设施。 | 5 | 1.接触轨及接触网的防护措施无效的,扣3分; 2.接触轨及接触网带电时的声光警示设施无效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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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定修库、大架修库和临修库不应设置接触网或接触轨供电。 | 现场检查: 定修库、大架修库和临修库接触网及接触轨。 | 5 | 定修库、大架修库和临修库设置接触网或接触轨供电的,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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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油漆库应设置通风设备,并应采取消防和环保措施。库内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 现场检查: 1.油漆库通风设备的设置情况; 2.油漆库消防措施; 3.油漆库内电气设备的防爆情况。 | 5 | 1.油漆库未设置通风设备的,扣5分; 2.油漆库无消防措施扣5分 3.油漆库内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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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安全保护区 | ①地下车站与隧道周边外侧50m内,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30m内,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10m内范围应设置安全保护区。 | 现场检查: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的设置情况。 | 5 | 安全保护区设置不符合要求的,一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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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应制定安全保护区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开展巡查工作。 | 查资料: 1.安全保护区安全巡查制度; 2.保护区巡查记录。 | 5 | 1.无安全保护区安全巡查制度,扣2分; 2.无保护区巡查记录或记录不完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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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作业安全 (130分) | 1、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 | ①应事先分析行车、客流组织、设备设施、器材、通道、检维修、作业环境等存在的安全风险。 | 查资料: 运营风险辨识相关资料。 | 5 | 行车、客流组织、设备设施、器材、通道、检维修、作业环境等的风险辨识,每缺少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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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车站、设备用房、检维修车间等生产现场应实行定置管理,现场作业环境应整洁。 | 现场检查: 作业现场管理。 | 10 | 1.现场出现物品随意放置影响安全的情况,每出现一处扣2分; 2.现场出现不整洁现象影响安全的,每一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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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应对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条件等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 现场检查: 1.检查作业前是否进行安全检查; 2.现场人员持证情况; 3.现场人员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 4.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有专人进行现场管理。 | 10 | 1.检查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检查,扣5分; 2.作业现场无专人进行现场管理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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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应在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其中,警示标志的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应分别符合《安全色》GB 2893-2008和《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的规定,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1-2015的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应符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GBZ 158-2003的规定。应在设备设施施工、检测维修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 现场检查: 1.存在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2.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和设施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3.施工、检测维修等作业现场的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 10 | 1.存在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一处扣5分; 2.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和设施未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的,一处扣3分; 3.安全色、安全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及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不符合GB 2893、GB 2894、GB 13495.1和GBZ 158规定的,一处扣2分; 4.设备设施施工、检测维修等作业现场未设置警戒区域或警示标志的,一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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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应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值班计划和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到岗带班,有值班记录。 | 查资料: 1.安全生产值班计划和值班制度; 2.值班记录。 | 5 | 1.无安全生产值班计划,扣2分; 2.无安全生产值班制度,扣2分; 3.无值班记录,扣2分; 4.无领导到岗带班,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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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业管理 | ①应加强对列车驾驶员、行车调度员、行车值班员等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设备设施、工艺技术以及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等进行安全风险辨识,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作业行为安全风险。 | 查资料: 对设备设施、工艺技术以及从业人员作业行为进行的安全风险辨识及相应风险控制措施等情况。 | 10 | 1.未对设备设施、工艺技术以及从业人员作业行为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的,扣10分; 2.未对风险采取相应措施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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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应监督、指导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 现场检查: 现场作业行为。 | 10 | 出现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一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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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应审核列车驾驶员、行车调度员、行车值班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以及列车检修人员、线路检修人员、特种设备检修人员等的从业资格和工作经历。 | 查资料: 列车驾驶员、行车调度员、行车值班员、列车检修人员、线路检修人员、特种设备检修人员上岗要求及其从业资格和工作经历。 | 10 | 列车驾驶员、行车调度员、行车值班员、列车检修人员、线路检修人员、特种设备检修人员从业资格和工作经历不符合上岗要求的,一人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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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应制定并落实列车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人一档。 | 查资料: 1.列车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2.列车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 | 10 | 1.无列车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的,扣3分; 2.列车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内容不齐全的,扣5分; 3.未实行一人一档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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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应制定并落实行车调度员、行车值班员、列车检修人员、线路检修员、特种设备检修人员等的安全档案记录管理制度。 | 查资料: 1.行车调度员、行车值班员、列车检修人员、线路检修员、特种设备检修人员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2.行车调度员、行车值班员、列车检修人员、线路检修员、特种设备检修人员的安全档案。 | 5 | 1.未制定行车调度员、行车值班员、列车检修人员、线路检修员、特种设备检修人员安全档案管理制度的,缺少一项制定扣2分; 2.未落实行车调度员、行车值班员、列车检修人员、线路检修员、特种设备检修人员安全档案管理制度的,缺少一项制度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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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关方管理 | ①应明确委外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落实到位。 | 查资料: 委外单位安全管理职责相关资料。 现场检查: 现场职责落实情况及相关记录。 | 5 | 1.未明确委外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扣5分; 2.委外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落实到位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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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对外发包或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应对相关方资质、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并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采取控制措施。 | 查资料: 1.委外单位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2.委外单位监督管理相关记录; 3.合格相关方名录和档案; 4.作业风险辨识及控制措施相关资料。 | 10 | 1.无委外单位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扣5分; 2.无委外单位监督管理相关记录的,扣5分; 3.无合格相关方名录和档案,扣5分; 4.无作业风险辨识及控制措施相关资料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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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应与外来施工(作业)方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 查资料: 企业与外来施工(作业)方签订安全协议。 | 10 | 1.企业未与外来施工(作业)方签订安全协议的,扣10分; 2.安全协议中未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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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对短期合同工、临时用工、实习人员、外来参观人员、客户及其车辆等进入作业现场应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 查资料: 作业现场临时进入人员管理制度。 现场检查: 作业现场临时进入人员管理制度的现场落实情况。 | 5 | 1.未制定作业现场临时进入人员管理制度的,扣2分; 2.制定作业现场临时进入人员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扣3分; 3.未完全落实作业现场临时进入人员管理制度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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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岗位达标 | ①从业人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防护用品使用、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 | 询问: 人员岗位安全职责、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现场检查: 现场人员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 10 | 1.人员不熟悉安全职责、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措施的,一人扣5分; 2.人员违规操作的,一人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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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各班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操作技能训练、岗位作业危险预知、作业现场隐患排查、事故分析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 查资料: 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操作技能训练、岗位作业危险预知、作业现场隐患排查、事故分析相关记录。 | 5 | 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操作技能训练、岗位作业危险预知、作业现场隐患排查、事故分析相关记录,每缺少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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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教育培训(90分) | 1、培训管理 | ①企业应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明确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内容和要求,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 查资料: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识别、汇总及分析; 3.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 5 | 1.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扣3分;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内容未明确培训主管部门、培训需求和培训计划的制定等,每项扣1分; 3.未定期识别培训需求的,扣2分; 4.未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培训目标、培训计划的,扣2分; 5.培训计划内容未覆盖生产经营范围,不具有操作性的,每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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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企业应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 查资料: 1.培训教育计划和记录; 2.安全费用投入计划。 现场检查: 询问管理、现场不同岗位1-3人接受安全教育的情况。 | 5 | 1.未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每项(或人)扣1分; 2.培训所需的必要人员、资金和设施未得到保证的,每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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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企业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 查资料: 1.各类安全教育的记录; 2.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 5 | 1.未对安全教育培训做好记录的,每次扣2分; 2.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不准确的(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讲老师、参训人员、考核结果)每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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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企业应组织对培训效果的后评估,改进提高培训质量。 | 查资料: 1.培训教育计划和记录; 2.培训效果评估记录、改进措施相关文件。 | 5 | 1.无培训效果评估及改进措施,每缺一次扣1分; 2.培训效果评估不真实的或改进措施不具体的,每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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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培训 | ①企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复审。 | 查资料: 1.特种设备台账;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账; 3.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5 ★★ |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未定期复审的,不得分; 2.未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账的(内容包括岗位、姓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编号、初次取证时间、复审时间、有效期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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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复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 查资料: 1.特种作业人员台账;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 10 AR | 1.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到期未进行复审,每人扣1分; 2.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未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上岗作业的每人扣1分; 3.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的(内容包括特种作业工种、姓名、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编号、初次取证时间、复审时间、有效期等),每缺1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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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宣传教育 | ①企业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 查资料: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宣传、培训相关记录资料。 询问: 询问3-5人接受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情况。 | 5 | 1.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及其他要求宣传、培训相关记录资料的(培训通知、培训签到表、培训记录表、培训效果评估),扣3分; 2.至少随机抽查3-5名人员,不熟悉本岗位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每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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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从业人员培训 | ①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查资料: 1.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 2.企业从业人员档案。 | 5 | 1.新进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1分;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主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每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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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从业人员应每年接受再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规定学时。 | 查资料: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 5 | 1.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未明确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扣2分; 2.未按照培训计划要求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年度再培训的,每少一次扣2分; 3.从业人员年度再培训少于规定学时的,每少1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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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对离岗一年重新上岗、转换工作岗位的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风险和危害告知等,与新岗位安全生产要求相符合。 | 查资料: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 5 | 对离岗一年重新上岗、转换工作岗位的人员未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每人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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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应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规定学时。 | 查资料: 1.对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2.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的考核记录。 3.员工名册,必要时抽查劳动合同 | 5 | 1.未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1分; 2.存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上岗员工的,每人次扣1分; 3.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学时少于24学时的,每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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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纳入本企业从业人员统一管理,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 查资料: 1.劳务派遣人员名单; 2.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 5 | 劳务派遣人员未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的,每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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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应在新技术、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 查资料: 1.新技术、新设备投入使用资料; 2.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询问: 现场询问新技术、新设备岗位人员培训情况。 | 5 | 1.新技术、新设备投入使用前,未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的,每人次扣2分; 2.专项培训记录档案资料不完善的,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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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列车驾驶员、行车调度员及行车值班员教育培训要求 | ①列车驾驶员、行车调度员及行车值班员上岗前教育培训学时和要求应满足《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值班员技能和素质要求》JT/T 1002.1-2015、《城市轨道交通列车驾驶员技能和素质要求》JT/T 1003.1-2015、《城市轨道交通行车调度员技能和素质要求》JT/T 1004.1-2015的规定。 | 查资料: 1.列车驾驶员上岗前培训教育记录; 2.行车调度员上岗前培训教育记录; 3.行车值班员上岗前培训教育记录。 | 5 | 1.行车值班员上岗前培训教育不满足JT/T 1002.1-2015要求,扣2分; 2.列车驾驶员上岗前培训教育不满足JT/T 1003.1-2015要求,扣2分; 3.行车调度员上岗前培训教育不满足JT/T 1004.1-2015要求,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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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列车驾驶员、行车调度员及行车值班员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和要求应满足JT/T 1002.1、JT/T 1003.1、JT/T 1004.1的规定。 | 查资料: 1.列车驾驶员继续培训教育记录; 2.行车调度员继续培训教育记录; 3.行车值班员继续培训教育记录。 | 5 | 1.行车调度员继续培训教育不满足JT/T 1002.1要求,扣2分; 2.列车驾驶员继续培训教育不满足JT/T 1003.1要求,扣2分; 3.行车调度员继续培训教育不满足JT/T 1004.1要求,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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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列车驾驶员、行车调度员及行车值班员脱离本岗位连续6个月以上,应经过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查资料: 1.列车驾驶员重新上岗培训教育记录; 2.行车调度员重新上岗培训教育记录; 3.行车值班员重新上岗培训教育记录。 | 5 | 1.列车驾驶员重新上岗未经过培训教育或培训考试不合格,重新上岗的,扣2分; 2.行车调度员重新上岗未经过培训教育或培训考试不合格,重新上岗的,扣2分; 3.行车值班员重新上岗未经过培训教育或培训考试不合格,重新上岗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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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规范档案 | ①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 查资料: 1.培训教育计划和记录; 2.培训效果评估记录、改进措施相关文件。 现场检查: 询问3-5人接受安全教育的情况。 | 5 | 1.无教育培训档案记录不得分; 2.教育培训档案记录不真实、不准确的(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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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运营突发事件和重大故障管理 (50分) | 1、报告 | ①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运营突发事件和重大故障报告程序,明确报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 | 查资料: 企业事故报告程序。 | 5 | 1.未建立运营突发事件和重大故障报告程序,扣5分; 2.运营突发事件和重大故障报告程序内容不全的,每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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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严格按照报告程序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运营突发事件和重大故障。 | 查资料: 企业向主管部门报告的相关资料。 | 5 ★★ | 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运营突发事件和重大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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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运营突发事件和重大故障的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时间、地点及运营突发事件和重大故障现场情况; b) 运营突发事件和重大故障的简要经过; c) 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d) 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中断运营时间; e) 已经采取的措施。 | 查资料: 企业向主管部门报告的相关资料。 | 5 | 企业报告的内容缺少要素的,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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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应检查确认运营突发事件和重大故障现场情况,跟踪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告。对一时难以判断清楚的现场情况,可先简报而后继续了解确认,随时续报。如发现内容有误,应立即更正报告内容。 | 查资料: 企业向主管部门报告的相关资料。 | 5 | 企业续报的时间和内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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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运营突发事件和重大故障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 查资料: 企业向主管部门报告的相关资料。 | 5 | 企业未将新情况向有关部门补报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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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查和处理 | ①应建立内部运营突发事件和重大故障调查和处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运营突发事件和重大故障调查工作。运营突发事件和重大故障调查,要查明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影响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各方责任等,提出应吸取的教训、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 查资料: 企业突发事件和重大故障调查分析与处理制度。 | 5 | 1.无企业突发事件和重大故障调查分析与处理制度的,扣2分; 2.未完全执行突发事件和重大故障调查分析与处理制度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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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构成国家规定的运营突发事件等级的,应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事件调查处理。重大故障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调查和处理,并提交故障分析、调查和处理报告。 | 查资料: 故障分析、调查和处理报告。 | 5 | 1.无故障分析、调查和处理报告的,扣5分; 2.报告内容不齐全的,每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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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应及时组织开展运营突发事件和重大故障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 查资料: 企业事件和重大故障案例分析及整改措施相关资料。 | 5 | 1.未对事件和重大故障案例进行分析的,扣5分; 2.未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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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料管理和统计分析 | ①应建立运营突发事件和重大故障管理台账,并妥善存档保管。 | 查资料: 运营突发事件和重大故障管理台账。 | 5 | 1.无运营突发事件和重大故障管理台账的,扣5分; 2.运营突发事件和重大故障管理台账不齐全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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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应按照有关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 15499等的要求,开展运营突发事件和重大故障统计分析工作。 | 查资料: 突发事件和重大故障统计分析相关资料。 | 5 | 1.未开展突发事件和重大故障统计分析工作的,扣5分; 2.突发事件和重大故障统计分析不完善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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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风险管理(60分) | 1、一般要求 | ①企业应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开展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风险辨识、评估、管控等工作,落实重大风险登记、重大危险源报备责任,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 查资料: 1.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应含重大风险管理内容)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含辨识、报备和管控等内容); 2.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方法(或规则); 3.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的记录; 4.重大风险登记、报备,重大危险源辨识、建档、报备和控制等工作记录。 | 5 AR | 1.未制定发布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未制定发布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指南(或规则)扣2分; 3.无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的记录,扣2分;不全面或缺失,扣1分; 4.重大风险未登记或报备,扣1分; 5.未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建档、报备和控制等工作,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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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辨识 | ①企业应制定风险辨识规则,明确风险辨识的范围、方式和程序。 | 查资料: 风险辨识规则文件。 | 5 | 1.未编制风险辨识规则,不得分; 2.风险辨识规则中风险辨识范围、方式和程序等内容不符合、不完善的,每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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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风险辨识应系统、全面,并进行动态更新。 | 查资料: 风险辨识清单。 现场检查: 重点作业场所、关键岗位、设备存在的风险。 | 5 | 1.风险清单辨识不全面,每缺一项扣1分; 2.风险清单未及时更新,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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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风险辨识应涉及所有的工作人员(包括外部人员)、工作过程和工作场所。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结束后应形成风险清单。 | 查资料: 查风险辨识清单。 | 3 | 风险清单未涉及所有的工作人员(包括外部人员)、工作过程和工作场所,每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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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风险评估 | ①企业应从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等方面对风险因素进行分析,选定合适的风险评估方法,明确风险评估规则。 | 查资料: 风险评估规则。 | 2 | 1.企业无风险评价规则,不得分; 2.规则未包含风险评价方法选择、评价人员资历、评价程序、评价记录、评价报告编制和归档等要求,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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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估规则,对风险清单进行逐项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 查资料: 1.风险分析记录、风险评价报告; 2.风险清单; 3.重大风险清单。 | 5 | 1.无风险分析记录、风险评价报告,不得分;每缺一项,扣0.5分; 2.风险清单无风险等级,不得分;未全部评出风险等级,扣1分; 3.风险等级判定不准确,每条扣1分; 4.企业未列出重大风险清单,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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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风险控制 | ①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按以下顺序确定控制措施: a)消除; b)替代; c)工程控制措施; d)设置标志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 e)个体防护装备等。 | 查资料: 1.风险控制措施相关文件记录; 2.风险控制措施是否符合规定的控制顺序要求。 现场检查结合询问: 重点场所、关键岗位和设备设施的风险控制措施。 | 5 | 1.文件未明确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按上述顺序确定控制措施,不得分; 2.风险控制措施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扣1分; 3.重点场所、岗位、设备设施的风险控制措施不明确、不合理、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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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企业应将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告知相关从业人员,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风险,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 查资料: 企业将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告知相关从业人员的告知文件、记录等活动档案,或告知交底档案文件资料,或岗前教育等相关活动记录。 询问: 询问2名业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 5 | 1.企业无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告知相关从业人员的告知的文件、记录等活动档案,或告知交底档案文件资料,或岗前教育等相关活动记录,扣2分; 2.有关人员不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风险,每人扣1分; 3.不掌握或未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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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企业应建立风险动态监控机制,按要求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监测,及时掌握风险的状态和变化趋势,以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 查资料: 1.风险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2.风险动态监控记录。 | 3 | 1.企业未制定风险动态监控制度,不得分; 2.制度未明确监控项目、参数、责任人员、频次和方法等要求;每缺一项,扣1分; 3.无风险动态监控记录,不得分;缺少一项监控记录扣1分; 4.企业风险控制未有效控制的,每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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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大风险管控 | ①企业对重大风险进行登记建档,设置重大风险监控系统,制定动态监测计划,并单独编制专项应急措施。 | 查资料: 1.企业重大风险登记档案; 2.重大风险监控系统及动态监测计划; 3.重大风险的专项应急措施。 | 5 ★★ | 1.企业未建立重大风险登记档案,不得分;重大风险档案内容不全,扣1分; 2.重大风险监控系统填报不及时或不正确,扣1分; 3.未制定动态监测计划,不得分;计划不全面,扣1分; 4.无针对重大风险的专项应急措施。扣2分; 5.重大风险的专项应急措施不正确或不全面。每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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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企业应当在重大风险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进入重大风险影响区域的人员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应急逃生避险和应急处置等相关培训和演练。 | 现场检查: 重大风险所在场所。 查资料: 培训和演练的计划和记录。 | 5 | 1.现场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每处扣2分; 2.未标明重大风险危险特性、可能发生的事件后果、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缺一项扣1分; 3.无培训计划或演练计划,扣1分; 4.无培训记录或培训记录不全,扣2分; 5.无演练记录或记录不全,扣1分;无演练总结,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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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企业应当将本单位重大风险有关信息通过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登记,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向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 查系统: 1.本单位重大风险通过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登记的记录; 2.重大危险源通过系统向属地综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记录。 查资料: 重大危险源备案资料。 | 2 ★★ | 1.应将本单位重大风险有关信息通过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登记; 2.重大危险源的应通过系统向属地综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报送备案资料; 3.登记(含重大危险源报备,下同)信息应及时、准确、真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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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重大风险经评估确定等级降低或解除的,企业应于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予以销号。 | 查资料、系统: 1.重大风险评估报告; 2.通过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登记的记录。 | 2 | 1.重大风险确定等级降低或解除的,生产经营单位未通过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予以销号,不得分; 2.未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予以销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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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预测预警 | ①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等情况,运用定量或定性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机制。 | 查资料: 1.包含预测预警内容的制度文件; 2.定量或定性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的文件。 | 5 | 1.相关制度文件未包含预测预警要求内容,不得分; 2.制度未规定了运用定量或定性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扣2分;定量或定性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不合适的,扣1分; 3.未开展预测预警活动,扣3分; 4.采用的预测预警技术不适合企业重大危险源或重大风险预测预警实际情况,扣1分; 5.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机制未定期评审,扣1分;未根据评审结果予以改进,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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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当风险因素达到预警条件的,企业应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并立即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 查资料: 1.发出预警信息的风险因素达到预警条件的规定文件; 2.启动应急预案的相关记录; 3.针对性措施的相关记录和台账。 | 3 | 1.未制定发出预警信息的风险因素达到预警的条件,每项扣1分; 2.达到预警条件,未发出预警,扣1分; 3.无启动应急预案的相关记录,扣1分; 4.无采用相关针对性措施的相关记录和台账,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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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隐患排查和治理(50分) | 1、隐患排查 | ①企业应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制,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从隐患排查、记录、监控、治理、销账到报告的闭环管理。 | 查资料: 1.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制度; 2.隐患排查相关记录和报告。 | 5 ★★ | 1.企业应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制度; 2.企业应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3.制度应明确安全隐患排查、记录、监控、治理、销账和报告等闭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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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组织制定各部门、岗位、场所、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或排查清单,明确隐患排查的时限、范围、内容和要求,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包括承包商和供应商等相关服务范围。 | 查资料: 1.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或排查清单; 2.隐患排查方案和记录; 3.培训的计划和记录。 | 5 AR | 1.未组织制定各部门、岗位、场所、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或排查清单,扣2分,缺1项,扣0.5分; 2.未制定隐患排查方案,扣 1分,隐患排查的时限、范围、内容和要求缺1项,扣0.5分; 3.隐患排查的范围未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每缺一项扣1分; 4.无开展相应的培训的计划和记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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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工作机制。日常排查每周应不少于1次,定期排查每半年应不少于1次,并根据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安全工作的专项部署、季节性变化或安全生产条件变化情况进行专项排查。 | 查资料: 隐患排查记录。 | 5 | 1.未开展事故隐患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工作,不得分;缺一项,扣2分; 2.日常排查每周少于1次,扣2分; 3.定期排查每半年少于1次,扣2分; 4.未根据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安全工作的专项部署、季节性变化或安全生产条件变化情况进行专项排查的记录,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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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企业应填写事故隐患排查记录,依据确定的隐患等级划分标准对发现或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判定,确定事故隐患等级并进行登记,形成事故隐患清单。企业应将重大事故隐患向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 查资料: 1.企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文件; 2.隐患排查记录; 3.事故隐患清单; 4企业通过系统将重大事故隐患向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记录。 | 5 ★★ | 1.企业应制定本企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2.应依据确定的隐患等级划分标准对发现或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判定; 3.应确定事故隐患等级并进行登记,形成事故隐患清单; 4.重大事故隐患应向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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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隐患治理 | ①对于一般事故隐患,企业应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整改,确保及时进行治理。 | 查资料: 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 5 | 1.企业未保留相关文件资料及活动记录,扣2分; 2.未及时组织隐患治理或整改不到位,扣1分; 3.未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定预案,缺一项扣0.5分; 4.未落实一般安全隐患防范和整改措施,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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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专项隐患治理整改方案,并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整改方案应包括: ——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整改方案和整改期的安全保障措施; ——经费和物资保障措施; ——整改责任部门和人员; ——整改时限及节点要求; ——应急处置措施; ——跟踪督办及验收部门和人员。 | 查资料: 1.重大隐患清单; 2.专项隐患治理整改方案和记录。 | 5 AR | 1.未组织制定专项隐患治理整改方案,缺一项扣1分; 2.整改专项方案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3.无“五到位”的记录和证据,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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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企业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 查资料: 1.企业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的记录和证据; 2.事故报告。 | 5 | 1.企业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无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的记录和证据,扣2分; 2.有发生次生事故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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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企业应按规定进行验证或组织验收,出具整改验收结论,并签字确认。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通过的,企业应将验收结论向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备,并申请销号。 | 查资料: 隐患整改验收记录。 查系统: 1.重大事故隐患报备资料; 2.销号申请记录和申报材料。 | 5 ★★ | 1.一般隐患整改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验收; 2.应有整改验收结论记录; 3.验收主要负责人应签字确认; 4.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通过的,企业应将验收结论向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备资料; 5.应有销号申请记录; 6.报备申请材料应包括:重大隐患基本情况及整改方案;重大隐患整改过程;验收机构或验收组基本情况; 验收报告及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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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企业应对重大事故隐患形成原因及整改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依据有关规定和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 | 查资料: 1.重大隐患分析评估记录和文件资料; 2.对相关制度和措施修改完善记录; 3.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文件记录; 4.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教育的记录。 | 5 | 1.生产经营单位无对隐患形成原因及整改工作进行分析评估记录和文件资料,扣2分; 2.未根据分析评估结果,对相关制度和措施修改完善,扣1分; 3.无依据规定和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文件记录,扣2分; 4.未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教育的记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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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企业应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建立相关台账,并定期组织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梳理、发现安全生产问题和趋势,形成统计分析报告,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 查资料: 1.隐患排查工作台账; 2.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记录。 | 5 | 1.生产经营单位填写隐患排查记录不准确、不全面,扣1分; 2.隐患排查工作台账不完整、不规范;缺治理方案、控制措施、评估报告书、验收报告等过程记录,每项扣1分,未及时归档保存,扣1分; 3.未进行统计分析的,扣1分; 4.未根据分析报告,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扣2分。有改进,无记录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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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职业健康(20分) | 1、健康管理 | ①企业应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按规定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报告和防护保障等制度措施。 | 查资料: 1.企业设置或任命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人员文件; 2.企业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3.企业建立的职业卫生档案; 4.企业定期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记录; 5.劳动合同。 现场检查: 职业危害场所及岗位。 | 5 | 1.未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未指定专兼职人员的,不得分; 2.人员不能胜任的,不得分; 3.未建立职业危害管理制度的,不得分; 4.未按照职业危害管理制度开展日常职业危害检测和管理活动的,每项扣1分; 5.未向劳动者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的,每少1人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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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应按规定组织有关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有关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 | 查资料: 1.职业健康检查记录; 2.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的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现场检查: 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 5 | 1.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和环境不符合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的,每个扣2分; 2.未对职业危害岗位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的,每缺少1人扣1分; 3.未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的,每缺一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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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企业应按规定对存在或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 现场检查: 1.职业危害场所现场告知及公示; 2.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 5 AR | 1.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未设置标志和说明的,不得分;缺少标志和说明的,每处扣0.5分;标志和说明内容(含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不全的,每处扣0.5分; 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的,每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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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业危害申报 | ①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运营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接受其监督。 | 查资料: 1.企业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中申报记录; 2.企业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备案记录。 | 5 | 1.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未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的,不得分; 2.企业针对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未进行及时整改的,每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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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安全文化(30分) | 1、安全环境 | ①设立安全文化廊、安全角、黑板报、宣传栏等员工安全文化阵地。 | 查资料: 安全文化宣传资料。 现场检查: 查企业安全文化阵地。 | 5 | 1.未设立安全文化廊、安全角、黑板报、宣传栏等员工安全文化阵地的,不得分; 2.安全文化阵地内容不符合法规要求的,每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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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开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对接到的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及时予以调查和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 | 查资料: 1.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及调查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登记台帐。 现场检查: 1.是否公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电子邮箱等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渠道; 2.是否公布了调查处理结果。 | 5 AR | 1.无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制度,扣2分; 2.没有公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渠道,扣2分; 3.对接到的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未及时调查和处理或处理结果未公开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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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行为 | ①企业应建立包括安全价值观、安全愿景、安全使命和安全目标等在内的安全承诺。 | 查资料: 1.查企业开展安全承诺活动证明资料; 2.安全生产承诺书。 询问: 抽查3至5名员工是否了解安全承诺的内容。 | 5 ★ | 1.企业未开展安全承诺活动,扣5分; 2.未签订安全承诺书,扣1分; 3.相关人员不了解安全承诺内容的,每人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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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企业应结合企业实际编制员工安全知识手册,并发放到职工。 | 查资料: 1.企业安全知识手册; 2.安全知识手册发放记录。 询问: 抽查3至5名员工对本岗位相关的安全知识手册内容是否熟悉。 | 5 | 1.没有编制安全知识手册,不得分; 2.无发放记录,扣2分; 3.抽查从业人员,询问人员不了解本岗位相关安全知识手册内容的,每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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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企业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班组竞赛活动,有方案、有总结。 | 查资料: 1.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班组竞赛活动的方案; 2.相关活动记录资料; 3.相关活动总结材料。 | 5 | 1.未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班组竞赛活动方案的,每项扣1分; 2.未按方案开展相关活动的,每项扣1分; 3.未对相关活动进行总结,每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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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企业应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评比、考评,总结和交流经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与其经济利益挂钩。 | 查资料: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企业定期总结和交流经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的证明材料; 3.奖励表彰的证明文件。 | 5 | 1.未定期开展总结和交流经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活动的,扣2分; 2.未按规定对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进行表彰、奖励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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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应急管理(70分) | 1、应急预案 | ①企业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运营线路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组织专家评审。现场处置方案中应明确参与岗位、各岗位操作规范、人员疏散路线、引导人员、防护器材和装备等。 | 查资料: 企业应急预案。 | 10 ★★ | 1.企业应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2.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组织专家评审; 3.现场处置方案中应明确参与岗位、各岗位操作规范、人员疏散路线、引导人员、防护器材和装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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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满足《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JT/T 1051-2016的要求。 | 查资料: 企业应急预案。 | 5 | 预案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JT/T 1051-2016的,一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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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应急预案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设施设备故障、火灾、列车脱轨、列车相撞和突发客流等的应急预案; b)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应对地震、台风、雨涝、冰雪灾害和地质灾害等的应急预案; c)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d)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对人为纵火、爆炸、投毒和核生化袭击等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预案。 | 查资料: 企业应急预案。 | 10 AR | 应急预案种类不齐全的,缺失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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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 ①宜按照《地铁安全疏散规范》GB/T 33668-2017的有关规定配备应急疏散和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物品。条件具备时,企业可与周边具有大型应急救援设备的企业建立协作联系。 | 查资料: 企业应急物品清单。 现场检查: 应急物品种类与数量。 | 10 | 1.应急疏散和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物品不符合《地铁安全疏散规范》GB/T 33668-2017规定的,一处扣2分; 2.清单与实物不符的,一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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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应建立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查、维护。 | 查资料: 装备和物资使用状况档案。 | 5 | 1.无装备和物资使用状况档案的,扣5分; 2.装备和物资使用状况档案内容记录不齐全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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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急演练与宣传 | ①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 查资料: 1.应急演练计划; 2.应急演练记录。 | 10 ★★ | 1.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2.应按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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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应定期开展下列应急演练: a)道岔故障处理、手动操作道岔办理进路、站台门故障、列车故障救援、电话闭塞和大小交路列车折返等演练; b)突发停电事故演练; c)火灾、爆炸事故演练; d)突发客流演练; e)列车相撞、脱轨事故演练。 | 查资料: 应急演练记录。 | 5 | 三年内的演练内容未完全覆盖的,缺少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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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运营企业组织的应急演练,可邀请社会公众参与,引导社会公众正确应对突发事件。 | 查资料: 应急演练记录。 | 5 | 最近三年内的演练未邀请社会公众参与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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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应急演练结束后,运营企业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编制演练评估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演练目的、演练时间及地点、演练组织及人员安排、演练内容及步骤、安全保障措施、演练发现的问题以及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 查资料: 应急演练评估报告。 | 5 | 1.无应急演练评估报告的,扣5分; 2.应急演练报告内容不齐全的,每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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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可采用播放和张贴应急指南等形式,宣传应急知识。 | 查资料: 企业宣传影像资料。 现场检查: 现场应急知识宣传情况。 | 5 | 车站内无应急知识宣传的,一个车站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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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事故报告调查处理(45分) | 1、事故报告 | ①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程序,明确事故内外部报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并教育、指导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报告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 查资料: 1.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 2.事故报告。 | 5 | 1.事故报告程序规定的内容不够充分、完整,扣3分; 2.未按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发生事故后,按要求进行内外部报告,扣5分; 3.事故报告过程的资料保留不全,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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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发生事故,企业应及时进行事故现场处置,按相关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没有瞒报、谎报、迟报情况。并应跟踪事故发展情况,及时续报事故信息。 | 查资料: 1.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的规定; 2.事故记录、台账等; 3.事故报告。 | 5 ★★ | 1.制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的规定,应责任明确、内容完善、满足规定要求; 2.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及时、准确、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没有瞒报、谎报、迟报情况; 4.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失踪的人数)、水域环境污染情况下、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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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企业应跟踪事故发展情况,及时续报事故信息。 | 查资料: 1.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的规定; 2.续报事故信息相关记录。 | 5 | 1.未明确及时续报事故信息要求,扣3分; 2.续报事故信息未保留记录,扣2分,记录不完整,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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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故调查处理 | ①企业应建立内部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和国际通行做法,将造成人员伤亡(轻伤、重伤、死亡等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和财产损失的事故纳入事故调查和处理范畴。 | 查资料: 1.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 2.事故台账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 5 | 1.未制定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扣5分; 2.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规定不合理、不完善等,扣1-3分; 3.未按规定将造成人员伤亡(轻伤、重伤、死亡等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的,扣3分; 4.事故调查和处理资料不全,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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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企业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查资料: 1.事故调查规定; 2.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资料。 | 5 | 1.未制定事故调查的相关规定,扣5分;规定中相关职责不明确,内容操作性差,扣1-2分; 2.查事故调查台账,未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内部调查,扣2分;未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及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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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企业应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 查资料: 1.事故报告调查相关规定; 2.事故调查报告; 3.事故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资料。 | 5 | 1.事故报告调查规定的内容不充分,扣1-2分; 2.企业未及时上报事故调查报告,扣2分; 3.未进行事故原因分析,落实整改措施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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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发生事故后,企业应及时组织事故分析,并在企业内部进行通报。并应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 查资料: 1.事故责任调查分析制度; 2.事故调查报告或事故责任调查档案; 3.事故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及落实相关记录。 | 5 | 1.未制定事故责任调查分析制度,扣5分;制度不完善,扣2分; 2.针对已发生的事故,未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分析通报会,扣2分; 3.未及时对事故当事人进行各环节、全过程责任倒查及处理,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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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企业应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追究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 查资料: 1.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2.事故责任追究记录/档案; 3.事故追责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资料。 | 5 ★ | 1.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且印发实施;未制定扣5分,未发放扣1分; 2.针对已经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对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和处理;追责处理不到位的,扣1-3分; 3.处理结果按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报有关部门备案,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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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事故档案管理 | ①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企业内部发生的事故纳入本企业事故管理。 | 查资料: 1.承包商、分包商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2.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账; 3.承包商、供应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 5 | 1.未制定承包商、分包商安全事故管理规定,扣5分;内容不充分,扣1-3分; 2.未按规定对供应商、分包商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管理,扣3分; 3.事故调查处理资料不完整,扣1-2分; 4.供应商、分包商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不全,有1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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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绩效评定与持续改进(30分) | 1、绩效评定 | ①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运行情况进行自评,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 查资料: 1.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规定; 2.查开展自评活动的记录、报告等。 | 10 | 1.未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的,扣5分; 2.自评活动的策划、实施、总结、报告等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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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自评工作。自评应形成正式文件,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 查资料: 1.查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自评工作的证明材料; 2.查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3.查自评报告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的证明材料。 | 10 | 1.未提供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自评工作的证明材料,扣6分; 2.自评报告内容或自评范围不完整的,每处扣2分; 3.自评报告未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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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续改进 | ①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自评结果和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系统所反映的趋势,以及绩效评定情况,客观分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质量,及时调整完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相关管理文件和过程管控,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绩效。 | 查资料: 1.安全管理体系综合评价与改进制度; 2.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综合评价与改进制度落实文件; 3.查综合评价与改进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材料; 4.查相关机构颁发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10 | 1.未制定安全管理体系综合评价与改进制度,扣5分; 2.未按要求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进行综合评价分析,扣5分; 3.未对评价分析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的,每项扣2分; 4.未取得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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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说明:
1.“★”为一级必备条件;“★★”为一、二级必备条件;“★★★”为一、二、三级必备条件,即所有一级企业必须满足一、二、三星要求,二级企业必须满足二、三星要求,三级企业需须满足三星要求。
2.除满足上述星项要求外,带有标注“AR”的项目执行限制扣分要求,申请一级的企业该项目扣分分值不得超过该项分值的10%,申请二级的企业该项目扣分分值不得超过该项分值的25%,申请三级的企业该项目扣分分值不得超过该项分值的40%,所有“★”项、二、三级企业按照“AR”项要求执行,所有“★★”,三级企业按照“AR”项要求执行,所有评分项目中存在一项超过上述扣分要求的为达标建设不合格。
3.所有指标中要求的内容,如评审企业不涉及此项工作或当地主管机关未要求开展的,视为不涉及项处理,所得总分按照千分制比例进行换算。如:某企业不涉及项分数为100分,对照千分表去除不涉及项得分为720分,则最终评价得分为720/900*1000=800分。